案件关注1:儿子犯罪,做母亲的怎么办?
儿子抢劫杀人逃往贵州 母亲毁灭证据提供路费被判四年
本报 张叶 绘
儿子抢劫杀人后,母亲在劝其投案自首没成功的情况下,反而帮助儿子烧毁作案时候的衣物,还给了他2000元作为路费,让其逃往外地,最终自己也被送进了牢房。昨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毁灭证据、窝藏案的被告人蒙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此案判决后,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市民认为,舐犊情深,母亲护着儿子是天性,四年有期徒刑有些重了。南大刑法专家也认为四年判罚值得商榷,他指出刑罚不能忽视亲情伦理的重要价值,在起到惩戒作用,杜绝当事人再犯罪的可能时,量刑就应当能轻则轻。
直系亲属对犯罪分子“亲亲相隐”可能涉罪——
1 窝藏、包庇罪
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处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情与判决
儿子杀人,母亲毁灭证据提供路费
在常州打工的蒙某,今年40岁,来自贵州,她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大儿子韦某今年19岁,最小的孩子才5岁。今年7月16日,大儿子韦某因为经济拮据,窜至常州市武进区的戴家桥,见被害人邓某孤身一人骑电动车经过,便骑车尾随在后,将邓某电动车撞倒。在持刀对邓某实施抢劫过程中,遭邓某奋力反抗,韦某怕被人发现,连续用刀捅邓某致死并抢走一只手机。
该案发生后,韦某回到常州住地,蒙某见儿子回来,当时并没有发现异常,直到韦某的女朋友上门来说韦某杀了人,蒙某才知道原来儿子闯了大祸。当时韦某整理了一包衣物让母亲帮忙扔掉,除此之外还有一只黑色手机。蒙某悄悄把这包衣服带出家,偷偷烧毁了。
蒙某在法庭上说:“当时家里人知道韦某杀人后,都劝他去自首,韦某自己也同意了,但是他知道自首肯定要吃官司,回不来了,就想把女朋友安顿好,所以打算先带女朋友回到贵州给老家的奶奶看看,然后再回来自首。于是我给了他2000元作为路费。”
之后韦某和女友开始了逃亡之路,常州警方于7月18日,在贵州高速都匀北服务区将韦某抓获。
在庭审中,蒙某始终都在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