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天报道了一根位于宝山区友谊路克山路路口的高空栏杆,上面密密麻麻地装满了“50余个探头”,有网友将其形容为停了一排“小燕子”。
探头密布、如临大敌,究竟所为何事?到底谁在安装?谁来管理?昨天下午,自称某软件公司的工作人员发微博表示“为公司试验所用,尚未接入相关公安系统平台”。
不过,网民对此并不满意,有人提出连串质疑:公共区域设置探头,必须满足哪些条件?企业采集,实验性质,如何确保其获取的信息不泄露?如果有人对公共场所的探头提出异议,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公司称“实验” 警方尚未回应
宝山区友谊路克山路路口是一条普通的双向四车道马路,车流量并不是很大,中间设有安全岛和绿化带。引起热议的密集探头就位于这个路口上方的横杆上,左侧30个,右侧27个,这些探头都处于工作状态,不时可见闪光。途经该处的一些路人反映,这些探头是近期才安装上去的,以前并没有那么多。
尽管不少司机表示,无论探头派什么用场,只要开车不违法,装再多也不怕,但是安装如此高密度的监控设施,还是引起了网友热议。就在众说纷纭之时,昨天下午,微博名为“薛晓刚1980”的网友发帖解释:“这是我们单位装的,有实验性质的。为了违法取证,在实际环境中试运行。没有那么多摄像机,有些是补光灯,为保证夜间效果和录像。各种类型都集中上去了。该点还没有接入宝山分局平台。”对于这一解释,公安部门并未作出回应。
从目前来看,这些探头是安装在马路上的,只能根据《上海公路管理条例》来认定。条例规定,除公路防护和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市或者区(县)公路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这意味着,至少要安装承载这些探头的横杆,必须先向有关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