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事故搜救现场。
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今年2月,连霍高速河南段义昌大桥因车辆爆炸发生垮塌事故,造成10死11伤,至今仍无最终处理结果对外公布。河南省安监局昨日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故调查报告已报送监察部审核。
今年2月1日,连霍高速公路河南渑池段义昌大桥因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发生爆炸,造成该桥南半幅桥面垮塌,造成多辆车辆坠桥。事故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事故调查初步明确,这是一起涉嫌严重违法生产、违法装载、违法运输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人民网记者昨日致电河南省安监局,其法规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故调查报告已经通过了国家安监总局的审核,目前正在等待监察部的审核。监察部审核通过后,河南省委常务会议将研究决定后进行发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60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30日。
连霍高速河南段义昌大桥炸坍爆炸垮塌事故发生至今已有9个月。河南省安监局法规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我们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打了延期报告,将事故调查期限延长了两个月。此外,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连霍高速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编号G30),连接江苏连云港和新疆霍尔果斯,横贯我国东、中、西部,途经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甘肃、新疆,全长4395公里。
(原标题:河南连霍大桥垮塌致10死 9个月未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