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悬挂的效果图。 刘立民 摄
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可容12000名处级干部办公,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新建的一处规模宏大的类殿堂式办公楼建筑群,被指奢华和浪费。值得反思的是,在中央三令五申不得建造豪华楼堂馆所的情况下,这样的建筑群何以能够一再出现?
内蒙古冬来早。10月23日,北京还是红叶烂漫的深秋季节,乌兰察布市已经寒气逼人、水面结冰了。
自乌兰察布市政府沿察哈尔街东行4公里左右,在路北有一处规模宏大的类殿堂式建筑群,主体已经完工,许多楼门口吊着厚门帘,里面有许多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内装修。
“建筑面积13万多平方米,主体由我们公司独自承建,面积太大了,装修只好分给另一家公司来做。”
在施工现场,一名头戴安全帽、自称是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负责安全工作,尽管楼层不高,但“场面太大了,真担心出问题”。
靠近察哈尔东大街的路边,东西两侧分别竖立着“市政府东”和“市政府西”两个19路公交车站牌,无论是现场施工的工人,还是附近的行人或者交警,甚至乌兰察布市政府的安保人员,都表示在建的这处楼群为“新市政府”。
然而,乌兰察布市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却说此楼群由集宁区承建,是区党政、信访局、城投公司和市档案局的综合办公楼。
这规模宏大的类殿堂式建筑群到底是市政府还是区政府所建?当地百姓说,其实不管是市政府办公楼还是区政府办公楼,这都是在“顶风作案”。
今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但法治周末记者在乌兰察布采访期间,听到有人强调说该楼群始建于2012年年初,言下之意不在新建范围之内。然而,记者在查阅有关文件时发现,中央对党政机关建楼堂馆所早有规定,仅1999年和2007年就下发过两次通知,对党政办公场所的占地、人均面积和建筑标准等有着严格的规定。
乌兰察布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地级市,所辖11个旗县中有8个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旗),集宁区是乌兰察布市唯一的区,人口30多万。当地百姓说,无论作为市政府还是区政府的办公场所,十几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难免有奢华和浪费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