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萧逸_baby也在微博上跟帖称:很遗憾,拟订这项规定的人,不懂艾滋病,更不懂如何正确看待疾病人群。
“丙肝和乙肝的患者已经得到了更多的宽容。”陈凯说,禁止艾滋病病人与他人共浴,会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带来更多的恐惧和负面情绪,在《办法》出台前还需要深思熟虑。
北京民间防艾组织中国彩虹健康中心向国务院法制办和商务部发出公开信,建议国务院法制办敦促商务部,修订符合法规和医学常识的沐浴业管理办法。
赞成派:实际操作会很困难
虽然共浴传染艾滋病是极端情况,但这个规定还是得到了很大一部分读者网友的支持,网友@小阿飞的爱自称,自己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但支持艾滋携带者禁入公共浴室,“如果病毒从他人破损皮肤进入体内造成传染怎么办?虽然几率几乎为零,淋浴完全不用担心,但做spa应该给别人说,让别人好做防护措施。”
不过也有赞成派提出新的疑问——这则禁令并没有有效实施的方法。读者何健说,“试想一下,消费者不可能挨个抽血去公共场所洗浴,如果禁令出台,工作人员是否会挨个询问消费者,是否有艾滋病?”他认为,在实际操作中,首先不能侵犯患者隐私,如果携带者在共浴中故意传播疾病,追责也将十分困难,“取证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华西都市报记者崔燃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