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费疑云重重
事实上,富士康被曝使用“学生工”并非首次,去年10月,有媒体称,烟台市所有的高职高专院校都有学生被安排在富士康“实习”。
据《华商报》此前报道,烟台富士康招募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带学生做暑期工人数超过50人,可按照每人150元的最高标准给组织者提取代理费。
那么这笔介绍费是否存在,学校又是否收取这笔费用,费用的流向如何?学生们所称的“富士康赞助学校500万元设备”的说法又是否属实?
记者向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提出了上述疑问,但对方回复的书面材料中并未给予回答。
此前据《华商报》报道,去年6月,该学院副校长张君安回复记者称,“前两年我们几个学校和富士康有过学生自愿实习的合作,那时300个学生以下,带一个学生(代理费)是50元,300个学生以上,每个学生(代理费)100元”。张君安说,这笔代理费是在学生实习期满后,富士康公司按人数支付的。他强调称,这笔钱是用于贴补学生实习费用,没有发给个人。
在富士康源源不断地接收在校学生的背后,是该企业巨大的用工缺口。据经济观察网此前报道,在烟台富士康内部,基层工人很缺,加上富士康连续曝出跳楼事件,工人并不好招,目前富士康的招工办法主要依靠内部人推荐和动员亲朋好友加入。而当地政府甚至动用行政力量帮助富士康解决“用工荒”。《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