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走”的记忆
从12岁左右到上海,大力的记忆仿佛也只是从12岁那一年开始的。
“12岁前的印象很模糊。现在能回忆起来的只有一些断断续续的画面”,大力说,自己最早的记忆,是被一个陌生老太太抱走,之后又不知怎么到了一个男人手里,“6岁的时候,我就到了一个男人手里,然后被他带着到处偷东西,偷完再把钱交给他”。大力告诉记者,自己现在这个名字都是那时候开始叫的,“他们认为我年龄最小,力气却很大,所以就给我起了这名儿。”
跟着“大哥”偷东西,偷不着还被打,“虽然当时小,还没有是非观念,但总觉得拿别人的东西不好”。偷不到被打,偷的时候要是被发现,更要挨揍。就算偷到了,大部分的钱也是让“大哥”挥霍掉,“我做梦都想着逃走。”
某个深夜,大力趁着其他人都已经熟睡,悄悄拿走“大哥”床头的1000元,逃出了那个“魔窟”。“跑到火车站,由于不认识字,我也不知道火车开去哪儿,只是混在人群里,上了车。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来到了上海”。
绝境中遇好心人
到上海后的最初一段时间,大力是睡在马路上过的。就凭着这1000元,大力省吃俭用过了两个月。
绝境中,大力遇到了他认为是来“拯救”自己的人。“我流落街头,有个中年人看我可怜,给了我十块钱。还问我这么小年纪为什么不读书?知不知道父母在哪儿?当他得知我的境遇后,就让我跟他走,做一些路边发广告单的活。虽然收入不高,但总归有经济来源,不至于饿死了。”
大力说,这个好心人不仅给了他一口饭吃,还让自己小女儿教他拼音识字。“认识的字不多,但已经能记下路名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力不时摸着自己的钱包,“我没读过书,不识字。但这几年在上海,我也享受过有钱人的日子。这个名牌钱包,就是当时送给自己的礼物。”
如梦的“奢靡时光”
让大力感觉“脱胎换骨”的是他踏上南京路的那一刻。“到处都是闪烁耀眼的霓虹灯,还有密密麻麻的人群。我第一次在南京路上,根本迈不开步子——这原来就是人家说的上海滩吧。”
初到南京路不久,大力跟着别人一起贩卖运动鞋。各种山寨、劣质、假冒的运动鞋,大力和其他小贩一起大声吆喝着。“卖假货不会被抓吗?”“当然被抓过,但我们想要吃饭,而且这个活也要日晒雨淋,自食其力,我觉得也没什么丢人的。”
卖完运动鞋,再卖仿冒的各种名表。“主要都卖给老外,为了这个,我还自学了几句英语日常对话。”
大力说,那几年是自己到上海后最“风光”的时候了——卖假货的暴利让他也可以出入各种高档餐厅,“那时候一有钱,我就跑到最豪华的饭店,点最贵的东西吃。从小一直过着乞讨、饿肚子的生活,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吃了,我就一定要吃得比别人都好!”
只想要安稳的生活
与此同时,曾经让大力“翻身做富人”的假货生意也越来越难做,“人家老外开始了解我们行情了,一般不会来买。即便来,杀价也很厉害。”而政府监管部门则不断加强打击力度,令大力甚至一度预感“自己又要过回以前的苦日子了”。
“一个人的时候,会想很多事情,特别是反思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事情。比如赌博,我就是在这之后对自己发誓,永不再赌。又比如孤独”,大力说,当自己千金散尽时,很多以前所谓的“好朋友”都离去了,“那一年10月17日,是我来到上海9周年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年月,就把这一天当作自己的生日”,这一天,大力给自己买了蛋糕,插上蜡烛,望着摇曳的烛光,泪雨滂沱。
“太多的苦难和坎坷浮现在眼前,我觉得能走到今天很不容易,所以更要加倍珍惜”,大力说着,低下了头。
如今,大力在几个朋友的帮助下,开始做一些手机零配件批发的生意,日子重新有了起色。去年,他通过网络,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自从谈恋爱后,我感觉自己懂事了不少,至少要学会像个男人一样用肩膀扛起生活”。大力指着那间小屋子说,他现在就和女朋友蜗居在这里,“不过,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我相信自己可以做到!”
记者手记
和大力见面,约在上海一条僻静的小巷。几次改换时间和地点,最终在我的劝说下,还是同意带我来到他那不足8平方米的住处,“别见怪,这地方除了小一点,其他都还好”。
和大力聊天,最大的感觉是,他用着或许同龄人中少有的警觉和世故,将自己牢牢地包裹起来,很难让别人触及他的内心世界。唯有取得他的信任,才能令他敞开心扉。
当他说完自己的故事,我问大力,有没有感觉像一部现代版的“三毛流浪记”?大力竟然天真地说,“对哦,是有点”。他曾经试过所有他能想到的办法,“我只想要一个身份,只想知道自己是谁?是怎么过完头一个十年?”但结果依然令他失望。
我想,流落在全国各个角落,应该还有很多个“大力”,其中还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人近况远不如他。贩卖人口、人伦惨剧,几十年来都不曾停歇地上演着。谁该为这些孩子负责?谁又该为这些悲剧反省?追求着高度发达的城市,街头撒满“大力们”的辛酸与无助,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讽刺!文/图记者 贺涵甫、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