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田兴春)据北京法院网刚刚发布的消息,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明日上午将在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宣判后,海淀法院将就案件审判情况召开新闻通报会。会后,海淀法院相关人员将通过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北京法院网(http://t.cn/hrokEG)、北京法院直播网(http://t.cn/htf0y)与网友在线交流。届时,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微博将直播该案宣判、新闻通报会和网络访谈情况。
9月22日17时,“京法网事”发布了海淀法院关于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宣判公告。此次公告与以前不同,删去了“涉嫌”两字。
被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在其微博上称,“被害人杨女士因身体和精神状况欠佳,料不参加,相关事宜由本律师代为办理。”
据报道,9月11日上午11时许,海淀区法院收到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书》。申请书要求针对李某某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并提出被害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多项申请。9月12日,海淀法院依法驳回该申请。海淀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的主要内容在两次庭前会议和庭审中均已得到过明确答复,所提理由均没有新证据支持,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均已依法得到保障,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申请再次开庭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8月28日和2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2013年
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案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五人全部抓获,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李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5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6月26日,李某某代理律师请辞。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提起公诉。
7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
实习编辑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