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崔某贵等21名被告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有最新进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2日对外通报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对崔昌贵、李占勇、杨林渠、赵建东、刘文涛5名罪犯执行死刑。
2008年4月初,河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发现,以崔昌贵为首的制贩毒团伙在河南部分市地从事制贩毒活动。经数月侦查后,于2009年2月26日决定对该特大制贩毒团伙立案并定为专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9年间,崔昌贵等21名被告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大肆进行毒品制造、贩卖、运输活动。其中崔昌贵参与制造、贩卖、运输“麻古”约137公斤、氯胺酮约546公斤;李占勇参与制造、贩卖、运输“麻古”约120公斤、氯胺酮约351公斤;杨林渠参与制造、贩卖“麻古”约105公斤;赵建东参与制造、贩卖、运输氯胺酮537公斤;刘文涛参与制造、贩卖、运输“麻古”约37公斤、氯胺酮约359公斤。该案系团伙作案,涉案被告人多达21人,团伙组织严密。犯罪分子作案时间跨度长达4年,作案12起,涉及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等多个罪名。
据知,该案的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无期徒刑、死缓等刑罚。
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河南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826件,判处犯罪分子3929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