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亿斤“转圈粮”骗取7亿元国家粮食资金
案件侦办中,河南省检察院组织了24名专业审计人员,对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部分直属库的账目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审计,一举揭开了利用“转圈粮”骗取国家巨额粮食资金的内幕。
从2006年起,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出台了“托市粮”收购政策,即在市场粮价偏低时,国家以高于市场价的“托市价”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
肩负国家粮食战略储备和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两项重任的中储粮系统,承担托市粮收购任务,同时也享有国家专项的政策优惠。即每收购一吨“托市粮”可获得收购手续费50元、保管费86元,陈粮轮换销售手续费30元,还有差价补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些人把这种优惠政策当成了个人谋利的工具。
为方便农民售粮,中储粮总公司允许有资质的民营粮食企业参与“托市粮”收购。为了进入“托市粮收储企业名单”,赚取国家的补贴和粮食保管费,很多民营粮商不惜重金向李长轩及各直属库主任等关键人物行贿。李长轩受贿金额中就有300多万元来自几十名各类粮商。最多时,河南小麦托市收购的企业粮库库点增加到4200多个。
而粮库负责人与粮商勾结,玩起“转圈粮”游戏,骗取国家粮食资金。手段之隐蔽,数额之大,更令人震惊。
按惯例,每年收购新粮前,粮库要进行陈粮轮换,卖出陈粮,腾出库容收储新粮。一些粮库负责人与粮商串通,由粮商办理购买陈粮手续,实质上并非真正买;“托市粮”收购时,粮库伪造收购农民粮食的单据。检察机关侦查中发现,有的粮库存有成箱的农民身份证复印件,专门用来伪造收购凭证。这样,账目报表上一出一进,粮库赚到了国家每吨166元的手续费和巨额粮食差价补贴,而实际上,在这样的虚假交易中,粮库的陈粮原地未动,“托市粮”也没有收购。
据河南省检察机关调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51个下属粮库,至少有35个存在“转圈粮”。最多的宁陵县直属库4年“转圈粮”3.6亿斤,邓州和滑县直属库3年各“转”了2亿多斤。已查出河南各直属粮库“转圈粮”28亿斤,总价值28亿多元,直接骗取的国家粮食资金超过7亿元。
更深层的隐患是,“转圈粮”使国家粮食储备的家底变得扑朔迷离,直接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中储粮河南分公司2009年、2010年账面显示,当年从农民手中收购了全省80%以上的粮食,而实际收购量不到50%。据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业内人士估计,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每年存储的粮食至少有1/6是“转圈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