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防走样,不仅看数量也要重品质
千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翘首期盼的保障房上演“空城计”,严重挫伤的不仅仅是政府的形象,还有望眼欲穿的民心。如何破“计”考验着基层政府的为民理念和执政水平。
针对这些问题,河南省提出,地方在保障房项目实施中做到“三不”,即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基础设施配套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审批;对基础设施配套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不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办理预售手续,并明确要求,廉租房主要布局在省辖市、县(市)中心城区。
“保障房建设的核心,是必须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防止出现‘两张皮’。”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胡光伟认为,地方政府必须要有勇气直面“空城”的尴尬,厘清问题根源,切实解决保障对象的顾虑、忧虑和实际困难。
北京市维拓设计集团副总建筑师张根说,保障房的保障对象本来就是生活成本极为敏感的一个社会群体,为民而建的保障房更得要便民。
保障房建设选址布局应“以需定建”。应在城区商品房中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房,解决目前部分保障房位置偏僻、环境不好、配套设施不齐全等问题。
“保障房建设,不能‘重量不重质’,更不能完成数量任务就万事大吉。”严荣认为,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重建设轻分配”现象,通过制度设计进行严格约束问责。同时还应进一步降低保障房申请门槛,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在强调“在当地没有自有房产”和“没有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同时,公租房的承租条件可以适度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