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上写着“私家车位,请勿占用”,一女车主没在意,还是把汽车停在上面。该私家车位的男车主见状,怒而堵车,结果自己的汽车被女车主用锐器划伤。昨日,柳州市公安局柳南派出所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划车女子。在证据面前,女子支付了男车主的维修费用。
7月24日晚10时许,刘先生走进柳南派出所值班室,说他的汽车停在谷埠街某地下停车场时被人划花了。刘说,他在该地下停车场买了一个车位,并在车位上标明“私家车位,请勿占用”。当晚,刘先生开车回来,发现自己的车位上停了一辆黄色小轿车。他恼火之下,便将车子横在黄色轿车的车尾。刘先生把车这么一停,黄色轿车司机必须打多手方向盘,才能勉强把车子挪出。
当晚9时多,刘先生来到车库,看到黄色轿车已开走。而自己汽车的后尾厢盖和车门已被利器划花。他怀疑这是黄色轿车车主故意报复。
柳南派出所民警来到车库调看了监控录像。探头正好拍下了黄色轿车的车牌,画面上显示,当时,一名女子走到刘先生的车边,用锐器将车划伤。
昨日,根据查询到的车辆信息,民警联系上了黄色轿车车主王女士。在监控录像面前,王女士承认了刮伤刘先生汽车的事实。
王女士说,当时她是临时停车,没注意看刘先生车位上的“私家车位”提示。回来取车时,看到刘先生车辆堵住了自己车子的正常进出,她心里来气,就划伤了刘先生的车。
在民警调解下,王女士同意赔偿刘先生的车辆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