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玉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耿江平涉嫌受贿案,在玉环县法院开庭审理。
旁听席上,有一群特殊的人,他们都是玉环县坎门镇渝汇蓝湾国际小区的业主。2011年11月,他们居住的18层高层住宅承重柱断裂,18户业主紧急疏散,至今仍暂住在宾馆里(本报曾进行连续报道)。
他们有家难回,被告人席上的这个男人难逃其咎。
检察机关指控,耿江平在担任玉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副县长分管城建、国土等工作期间,涉嫌收受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某贿赂30万元,从而使原本有质量问题的渝汇蓝湾顺利通过验收。
收下房产商30万元
助“楼歪歪”通过验收
据检察机关调查,2010年下半年,渝汇小区二期因为质量原因,没有通过竣工验收。
2011年1月,渝汇置业总经理朱某通过熟人,约见了时任玉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耿江平,请耿帮忙疏通。当天,朱某给了耿江平15万元。
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之前,耿江平曾任县建设规划局副局长,在这个领域说话很有分量。2011年1月25日下午,耿江平亲自主持了渝汇小区二期项目竣工验收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并在会议上提出“有条件验收”的建议。
所谓“有条件验收”,就是原则上同意先竣工验收,边验收边整改,让渝汇置业出一笔保证金存入县建设局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这次会议之后,渝汇小区二期果然通过了二次验收。不久,朱某又给了耿江平15万元。
让耿江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做主“放行”的工程捅出了大娄子。
2012年9月,耿江平被刑拘,他对自己的受贿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