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从快批捕一名屠宰、出售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肉类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警方初步查明:2013年4月14日,在山东省沂南县大成庄集市,王某明知其购买的黄牛在喂养过程中可能添加“瘦肉精”的情况下,仍从该集市购买了7头黄牛,并雇佣他人将黄牛运送到赣榆县赣马镇半路村的屠宰场内。
4月15日,王某雇佣他人对喂有“瘦肉精”的牛屠宰分割,并于当日下午将屠宰后的1950斤牛肉通过某物流公司发往上海销售,供人食用,涉案价值47775元。
4月16日,该批牛肉产品被上海市嘉定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查获,经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抽检发现含有盐酸克伦特罗成分(“瘦肉精”)。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瘦肉精为不得检出成分。
案发后,连云港检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选派骨干力量介入侦查,并积极与公安机关、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沟通情况,研究案情,引导侦查取证。公安机关于7月4日提请赣榆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检方经依法审查,于7月9日作出批捕决定。(记者 马超 通讯员 范伟义 相恒林)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