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作案动机
昨天庭审开始时,公诉人问姚宁为什么要实施抢劫,原本表现平静的姚宁沉吟片刻,突然有些激动地回答:“我就是缺钱,我就是想去一趟广西,看个朋友,这个很重要吗?”公诉人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其作案动机,因此希望姚宁能如实回答。此时姚宁面无表情地说:“我就是想去看个朋友,没有想要伤害被害人,谁想到她一声尖叫,我很害怕才拿出匕首。”
而检方随后出示的证据显示,姚宁是要去广西看女友。姚宁女友的证言显示,她同姚宁已交往了一段时间,案发前,她一直说自己是在广西的一家洗浴中心工作,实际上就是从事卖淫活动,姚宁得知真相后,曾和女友发生激烈争吵,吵架后没几天,其女友便因从事卖淫活动被当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5天。姚宁得知后,急于筹措路费前往当地看望女友。
逃亡遇车祸
案发后的次日清晨,张女士的孩子醒来时才发现母亲被害,立刻报警。而行凶后的姚宁则去中关村变卖了两台电脑,随后租车,驱车前往广西。“我想自己犯了这么大的事,警察迟早会找到我,所以也没想着把手机关了或者绕小路躲避侦查。”姚宁说。
12月4日,当姚宁驾车行至河南省信阳市内的高速路段时,由于路面上有雾,他被一辆车追尾。交警赶来处理交通事故时,虽然认定对方司机负全责,但也因此将已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的姚宁查获。
检方认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其责任,本案将择期宣判。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