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工人们在永定门东街安装扬招站标志牌(徐晓帆/摄)
昨天,交通委公布了《北京市出租汽车调度站扬招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5000人以上社区、3000平米以上商业办公区可设扬招站;调度站建设纳入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用地和建设环节优先审批。交通部门表示,此举将逐步改变出租车“扫活儿”运营模式,方便市民打车,减少空驶率。
□措施
大型商圈社区设置扬招站
《办法》规定,5000人以上居住区主要出入口附近,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业、办公场所周边,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娱乐、餐饮、宾馆、饭店等服务场所和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游乐园等公共场所周边,建筑总面积大于4000平方米的综合医院、社区医院等医疗场所周边及重点医院内,轨道交通换乘站周边都可以根据场所及其周边道路环境情况设置扬招站,并划定出租汽车专用停车位。
扬招站设立后,由市交通运输、交通路政、公安交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优先审批调度站用地建设
根据《办法》,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客运交通枢纽和繁华商业区、重点功能区、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客流集散地可设置调度站。设置在客运交通枢纽的调度站,出租汽车专用停车位数量要与日均出租汽车需求量相匹配。
调度站建设纳入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客运交通枢纽的调度站与客运交通枢纽一并规划、统一建设;客运交通枢纽以外的调度站,由区县政府负责规划建设,在调度站规划、用地和建设等环节优先审批。
调度站运营前,需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管理
扬招站标志牌不得发布广告
扬招站标志牌分单柱箱式和双柱箱式,选用上黄下蓝式样;调度站采用双柱箱式标志牌。标志牌不得占压盲道,不得附着或发布与设施功能无关的内容,包括商业或公益广告。
区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调度站、扬招站的综合监管,对在标志牌上张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扬招站如停用提前15天备案
调度站关闭、拆除或改变其用途,其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需按照规定提前30天向社会公示,并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扬招站因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变更、客流变化等原因导致专用停车位数量变化、停用或拆除的,维护单位需提前15天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由上述部门公示。(记者 黄海蕾)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