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
张某因“间接故意杀人”被刑拘
5月19日,小江的家人报案。“我儿子和隔壁邻居的女儿昨天下午出去玩,就再也没有回来。”
很快,民警就在蓄水坑的位置发现了两个孩子的尸体。
根据其他小朋友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了张某。他承认当时有所顾虑没有出手相救,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问:“一个是滑下去的,一个是自己跳下去的,跟我没什么关系吧?”
怎么会没关系?近日,玉环县公安局宣布对张某进行刑拘,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听到这个消息,张某吓得眼泪都出来了。“怎么会这样,我怎么成杀人犯了?”
处理这个案件的张警官给他讲了几点道理:“一方面,这些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只有你是成年人,而且他们是你带去玩的,所以你有看护照顾他们的义务;另一方面,这个水坑并不深,你会游泳,有能力去救,结果却见死不救,最后导致两个孩子死亡。所以,这就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
听完这些,张某后悔得不得了。“我就一直考虑自己会不会因此吃亏,真是太傻了。”
那么,张某有可能面对怎样的刑罚呢?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飞解释说,法律上并没有“间接故意杀人”这个罪名,像张某这样的“间接故意杀人”,很可能依据案件的情节,参照“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从轻处理。(通讯员刘晶晶 本报驻台州记者 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