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1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