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四年越调越严 地标八年“原地踏步”
记者调查还发现,无论是瓶(桶)装饮用水国标、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国标,还是饮用天然矿泉水国标,从2005年到2008年,都对部分指标进行了更严格的调整。
例如,200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先后两次发出修改单,对瓶(桶)装饮用水国标中的浊度、砷、镉进行“收紧”,砷、镉限值与新版生活饮用水国标协调一致。
专家认为,无论是矿泉水、纯净水、天然水,只要是“瓶(桶)装饮用水”,就应符合相应国标。然而,数年过去,浙江2005年版地标却“踏步不前”,滞后于国标更新。
事实上,这并非“效率低下”,而是背后“暗藏玄机”。2003版瓶(桶)装饮用水国标出台后,对镉、霉菌、酵母等含量的上限规定宽松于2002版浙江地标。不到三年时间,浙江就“与时俱进”“步调一致”地跟进“调松”,理由是“顺应企业要求”。这种“就低”却不“追高”的做法令人深思。
一位食品监管部门负责人说,“地标”不论如何细化,都不应低于国家“大标”,否则就失去意义,应该自动废除或无效,更不能为了本地的利益,而给予企业特殊门槛“便利”。
“标准之争,背后是利益博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汪国钧说,政府如果不主动“调高”,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自然乐意默不作声。
告别标准“交叉不一” 更新谨防“开倒车”
不少专家认为,一直以来我国食品卫生和质量两套国家强制标准并行,经常容易“打架”,即同一套标准下合格的产品,按照另一套标准却有可能不合格。再加上还有一部分强制执行的行业标准,就更增加了标准乱象。
标准更新滞后、交叉不一,不仅容易引发公众质疑,更容易让行业和企业无所适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实现修订更加及时、标准更加统一,特别是切忌“开倒车”。
按照2012年印发的《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到2013年底,将完成对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分析整理和评估工作,并提出清理意见。
陈君石介绍,按照工作步骤,标准清理正在从标准审评的专业委员会,到国家部委层面,一步一步地推进。“遵循原则是只有唯一一套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
“我国目前强制性食品标准就接近5000种,散落于数个国家部委。”汪国钧说,标准清理还需再提速。如涉及标准新制定和修改,还应多吸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公众等广泛参与,不能只被一些大户“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