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期刊为了敛财也出假刊
学校合并了,主管单位、主办单位都不存在了,但学报还在继续出版,这种情况并非个案。记者发现,除《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外,《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也是一例。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创刊于1987年5月,1999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作为高校学报类公开出版物出版。2010年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更名为《克拉玛依学刊》,原刊号作废,主管、主办单位由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变更为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党校。
“自2008年休刊至今,编辑部发现有不法公司和个人盗用《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名义,非法出版《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并从中谋取大量不正当利益,”2010年12月出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官网上的一份“严正声明”称,“自2008年1月起,凡是以《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名义出版发行的刊物均为非法刊物”。
出假刊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敛财。不过,这类假刊虽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只要稍作调查了解就能明白真相。更令人担忧、对学术环境危害更大的,则是高校的正式期刊为了敛财而滥出增刊甚至假刊,致使一些质量低劣的文章得以发表,并堂而皇之地以合法身份进入学术资源库中,这不仅浪费了出版资源,还助长了学术腐败。
假刊现象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出现,据《法制日报》2001年报道,河北省承德医学院学报某些编辑人员为了捞钱,竟私自出版盗版学报,在1993年9月到1998年6月间,该学报出了13期“克隆”学报:一样的封面封底,一样的装帧设计,一样的出版日期,外表相同而内容完全不同,以此收取占版费、审稿费15万余元。这种行为后来受到了新闻出版部门的查处。
2005年,教育部通报批评了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的《现代中小学教育》等期刊,称这些高校主办的期刊,受经济利益驱使,出现了一些违反出版管理规定的问题,如滥出增刊、一号多刊等现象,以此作为创收手段,牟取钱财,“严重损害了高校期刊界的形象,腐蚀了编辑队伍,破坏了出版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人员朱晓东、宋培元等人曾对科技期刊出版乱象进行总结,他们认为,这种乱象主要表现为一些人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采取一号多刊或盗用别人期刊刊号出版期刊。一号多刊的形式包括:一些期刊以原刊号出版另外一种文字期刊、利用刊号出版会议或论文集、频繁出版增刊、一个刊号出版不同版本期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