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科学发展问题多,完善法律制度是根本解决途径
记者:您认为,现阶段我们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哪些差距?
吴晓青: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我们深知目前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与群众要求还存在很大距离,在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不科学发展的问题。
不科学发展当然包括刚才提到的粗放发展和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加大的问题,还表现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另外,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等问题。
记者:20世纪50年代伦敦烟雾事件后,英国出台了《清洁空气法》,有效推进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您认为,针对灰霾污染,我国法律政策有哪些可以推进?
吴晓青:灰霾问题是工业化过程中,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借鉴。加强环保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
首先是全力推动修改《环境保护法》。作为环保领域的基本法律,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目前,《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力争使环保法的修改能够适应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现实需要。
我们也将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面对工业化进程加快过程中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环保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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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相对湿度在80%—90%之间时,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和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即为雾霾。
灰霾的气象定义是悬浮在大气中的大量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的集合体,使空气浑浊,水平能见度降低到10公里以下的一种天气现象。(孙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