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霞被强迫居住3年的平房。 白宇摄
坐在轮椅上的陈庆霞。 白宇摄
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居民陈庆霞因常年上访,被当地政府部门强行安置在一所废弃的太平间里,限制人身自由达3年之久。1月24日此事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1月24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事致电伊春市及带岭区相关部门,均未得到积极回应。
此前被劳动教养一年半
陈庆霞告诉记者,2003年非典时,患有“延迟性心因性反映”的丈夫毁坏了拦在路口的栅栏,公安机关将其拘留后投送到劳教所,伊春市劳教所因“患延迟性心因性反应和限定责任能力”予以所外执行,并把人退回到带岭区公安分局。两个月后,黑龙江省第三医院为他开出了“精神分裂症”的诊断证明。
陈庆霞说,见到丈夫时,他身上多处带伤,神智比以前更加错乱。于是她开始上访,“想为丈夫讨个说法”。2007年到北京上访被当地接回后,她被拘留了10天,此后被劳动教养了18个月。
但是,劳动教养期满后不久,从2010年起,她被强迫住在现在的平房内,不得自由离开。
这所平房的玻璃门被一条铁链锁住,上面贴满了“手机被屏蔽”、“后边监视器”、“党啊亲爱的妈妈!给孩子一点自由吧!”的白纸。房间窗户上密密麻麻地贴着“我告饶了”的纸张。
记者采访时,房门外24小时有人看守。房门的一侧有监控摄像头,后窗装有铁栏杆。据看守人员透露,这些平房以前是存放尸体和花圈的太平间。
房前停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面包车,车头正对着陈庆霞的房间窗户。车里的人告诉记者,他们是带岭区环卫处的工人,但看守陈庆霞和环卫部门没关系,“是区里的相关领导要求这么做的”。
现在,陈庆霞已下身瘫痪,疾病缠身,每天需穿着纸尿裤,生活不能自理。据她本人说,双腿是在看守所里“被打坏的”。
“2007年,他们把我从北京押回来,关在看守所10天。我在北京回来时身体还是好的,也是正常走进看守所的。在里面,他们就打我。出来的时候,两条腿都不能走路了,他们就从看守所里把我架到大门外面。”陈庆霞说。
记者辗转找到了2007年陈庆霞离开看守所后无法行走的目击者。目击证人说:“我那天正好是去看守所附近办事,那里围了一圈人,陈庆霞就在地上躺着,站不起来。”
目击证人告诉记者,当时有很多人看到陈庆霞躺在看守所门前的雨地里。但现在,很少有人敢站出来作证。“她这事弄得挺严重,邻居、朋友一和这件事沾边,就老被公安局找,一般人都不敢沾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