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发展未达到目标
《评估》指出,《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旨在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学前教育。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并未达到目的。
除了城区和远郊区县幼儿园在空间布局、办园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外,不同性质的幼儿园之间差距也较为明显。《评估》指出,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意味着适龄儿童难以平等地享受学前教育资源——城区儿童往往比郊区儿童受到更好的学前教育,本地儿童往往比外来儿童受到更好的学前教育,正常儿童往往比残疾儿童受到更好的学前教育,来自经济条件较好家庭的儿童往往比来自经济条例较差家庭的儿童受到更好的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种类多样化
在学前教育的内容上,《评估》指出,实践中一些幼儿园没有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而是着重于知识传授,学前教育小学化、成人化现象突出。小学化的课程、教材进入到幼儿园中大班、各种名义的兴趣班,剥夺了孩子游戏的权利;课程与教材种类繁多,教育名目多样化,如双语、艺术、奥数、国学等层出不穷地充斥着幼儿园课程,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课程。对这种有违幼儿教育基本规律的现象,相关行政机关应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指导。(记者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