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王鹏:上百朋友发来“问候”
此次欲提起诉讼的北京律师王鹏称,该事件中他只是一个普通市民,但从8日下午4点多到晚上10点多,他共接到朋友和熟人上百个问候、质疑的电话,“甚至连我的妹妹也接到类似电话,我得到消息后登录互联网查看,顿时冒了一身冷汗”。王鹏认为,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并给他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为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连续7天在早晚交通高峰的地铁五号线全线各站点电子显示屏上向他和妹妹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名誉损失人民币1元。
法院人员:不认为骂人当场拒收
王鹏的代理人丁海洋律师说,昨天下午他向西城法院递交诉状,但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称,“没看出来‘王鹏你妹’这四个字有骂人的意思”,此外,“怎么证明这四个字说的就是你?”因此未收下诉状。
丁海洋认为,对于法院立案庭来说,仅有义务做形式审查而无权做实质审查,只要起诉状合格、有基本的证据材料,法官对于主体是否适格、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构成侵权等方面,都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之后才能确定,而不应该直接拒收材料。
昨天下午,丁海洋又将立案材料快递到了西城法院,目前此事暂无结论。
网友反应:褒贬不一被疑炒作
对于此事,网友们也褒贬不一。有网友认为,律师王鹏的举动很无聊,“法官英明,作为律师你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可能是想炒作自己吧”。但另有网友赞同此举,“我已转告我认识的那个王鹏,大家应维护自己的权益”。(王秋实 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