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管局近日表示,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通过试点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在医院设理事会、执行院长和监事会,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医院理事会是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两家医院都吸纳居民代表作为外部理事,参与医院重大事务决策。
北京朝阳医院和北京友谊医院7月先后组建起理事会。北京朝阳医院理事会共7人,由4名内部理事和3名外部理事构成,外部理事分别是医学专家、律师和社区居民;友谊医院理事会共9人,由5名内部理事和4名外部理事构成,外部理事分别是社区居民代表、管理学者、律师、新闻从业者。
北京市医管局副局长毛羽介绍,在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中,理事会是医院最高权力机构,制定医院发展计划和财务、人事、分配等基本管理制度。理事会决定医院年度运营目标,按规定履行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职责。北京友谊医院理事长刘建说,友谊医院9名理事分别代表不同的层面和群体,能代表较为广泛的民意。医院理事由医管局负责选拔、聘用和任命,医院参与人员推荐。
北京朝阳医院理事会外部理事邢平芳是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工委书记。作为社区代表,邢平芳说,在审视、判断并决定医院的重大事项时,将站在患者的立场上考虑是否符合社区百姓和患者的利益,使医院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减轻医药负担。
北京朝阳医院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针对朝阳医院提出建立区域医疗共同体的设想,邢平芳建议以朝阳医院为核心,涵盖朝阳区2所二级医院、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朝阳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这样既缓解朝阳医院就诊压力,又方便百姓就医。”邢平芳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两家医院的外部理事都是零薪酬。邢平芳说,外部理事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奉献,“如果拿了薪酬,与医院成为雇佣关系,就有可能难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发表意见。”
毛羽说,北京友谊医院和北京朝阳医院以往的院领导班子,尤其是院长决策,立场主要是医院自身的利益和发展。成立理事会后,两家试点医院的院长均转任理事长,在理事会集体决策中,不仅要考虑医院自身的发展,更要综合考虑政府要求、群众需求、医院发展、医务人员权益等各方利益。(记者李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