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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四成农村残疾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2012-08-27 20:06:0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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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27日指出,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但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李建国当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他指出,到2011年底,全国已有1232.5万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60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残疾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99.3万。在医疗保险方面,截至2011年底,全国1474.3万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433.1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李建国同时指出,当前,残疾人仍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按照国家2300元的贫困线标准,40%以上的农村残疾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左右,而城乡残疾人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分别是全国人均支出的1.56倍和2.09倍。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比全国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高出8.1个百分点。多数地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然偏低,难以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对此,检查组建议,要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给予重点保障和特殊扶持。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困难的残疾人,应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残疾人参保、参合补贴的规定,并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建议提高重度、贫困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水平。要按照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其救助水平。(记者 赵超 华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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