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将适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
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另外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污染隐患,影响城镇环境和社会稳定。在这样的背景下,《规划》指出应综合考虑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适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价格政策。
这个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港台地区除外),并通过以城代乡、设施共享等多种方式服务于常住人口三万以上的县市镇,法规标准方面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抓紧研究制定餐厨垃圾资源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工程验收、污染防治和评价等相关标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志,让群众易于识别和方便投放,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统计指标体系,同时要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符合划拨用地路目录的项目,应以划拨的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禁止以城镇开发或者其他的理由侵占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禁止更改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用地性质,另外,我国拟在2015年建立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
来源:中广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