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熟人社会”,我们如何去信任?
信?!不信?!蒋跃新作(新华社发)
对人类社会而言,信任就像空气一样不可或缺。如果没有最起码的信任,我们的生活就可能寸步难行。当你买菜时,卖菜的小贩绝不敢把菜先递给你,你恐怕也无法证明扔到钱匣子里的钱就是你的;当你跌倒时,也没人敢扶你起来,因为别人不能确定你是否会讹上他。而信任能够为人们交往中的这种不确定性提供一种较为稳定的心理预期,成为整个人类社会的黏合剂。然而,信任又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一个理性的人在决定信任他人之前,必须权衡潜在的受益与损失孰轻孰重、考量对方失信的可能性有多大。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交往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社会关系日益多元,人际交往中的坑蒙拐骗、市场上的假冒伪劣等现象,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面临巨大的挑战,信任问题也变得日益重要和复杂。如何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信任机制,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我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机制:因熟悉而信任
——我国传统社会是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人们因熟悉而信任,这是一种“直接信任”、“人格化信任”。
我国传统社会主要由村庄组成,数十人至数百人构成的村庄成为村民们长期聚居繁衍的生产生活舞台。对于这种传统社会,社会学家费孝通称之为乡土社会。在乡土社会,人们被束缚在土地上,地方性的限制所导致的“熟悉”成为乡土社会的重要特征。他指出,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人们的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不同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换言之,这是一个“熟人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费孝通指出,在乡土社会,人们因熟悉而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由于乡土社会持久的互赖关系与密切的内部联系,人们一次不守信所带来的收益远小于他失去信任所造成的损失,他甚至可能无颜再在村里立足。可以说,在“熟人社会”,因为大家彼此熟悉,自然而然产生信用及规矩,很少有谁会或敢于破坏这种信用和规矩,否则他会受到大家即熟人们强有力的惩罚。“熟人社会”中的人们便是以这种方式体验着信任关系,生产和再生产着这种包含了强烈感情色彩的信任机制。由于这种信任机制因熟悉直接、自发产生,所以被学者们称为“直接信任”或“人格化信任”。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将中国传统社会的这种信任机制称为“特殊信任”,以对应西方社会的“普遍信任”。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是以血缘性社区为基础,建立在私人关系和家族或准家族关系之上。人们只信任和自己有私人关系的人,而不信任其他人。我国也有一些学者用“差序信任”来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的信任问题,认为我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机制并非封闭的,信任的产生不囿于血缘、地缘关系。在传统社会,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社会关系,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其中,血缘、地缘关系都会决定着他人是处于自己的哪一圈“波纹”上。由此,以“己”为中心,自己和他人的信任关系也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人们根据与他人关系的亲疏来确定一个人是否是“自己人”,进而确定信任度的高低。但是,这种“差序信任”不是僵死的,有时候甚至是非常具有弹性和不确定性的。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认干儿子、拜把子等,把先天注定的血缘、地缘关系进一步泛化、扩展和延伸到与自己没有血缘、地缘的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