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民获刑10年6个月 律师:他对判罚较满意
2月18日,原中国足协高官杨一民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判决。图为杨一民在法警的押送下进入法庭。中新社发 于海洋摄
辽宁省铁岭中级人民法院18日上午对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首批涉案人员作出一审宣判:前中国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杨一民被判10年6个月有期徒刑,他的代理律师王树静表示,“杨一民对这样的判罚比较满意,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在第一批受审的人员当中,杨一民的级别最高。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间,杨一民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和中国足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40余次收受20多家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9万元。此后,杨一民返还了全部赃款。
当日上午8时,杨一民被警车押送至铁岭中级人民法院,头发苍白的他回头向守在大门外的记者望了一眼,便快速走进法庭,神情较为凝重。
宣判从9时30分开始,持续了大约40分钟。王树静随后向记者介绍称,“听到被判处10年6个月的刑期,杨一民当时还算平静。他只是在回复法官是否进行上诉时,声音有些颤抖,但人的整体状态不错。我们对这样的结果都比较满意,也决定不再上诉。”
王树静说,杨一民的哥哥到现场旁听,妻子由于身体不好没有前来。“他想跟哥哥说话,但没有机会”。
王树静还分析称,“杨一民是被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定的罪,受贿125.49万元被判10年6个月,量刑还算较为适中,没有超出意料,这也体现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想法庭考虑到惩治只是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希望教育和警示更多涉及足球的官员、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把足球水平搞上去。”
被誉为“中国足球理论领域头号人物”的杨一民喜欢钻研足球方面的课题,在多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并在体育方面撰写论文近百篇,编撰了19部书籍,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应用型人才。而他在中国足协工作时也表现出色,所在的部门职能涉及到联赛、技术、国家队、女足、裁判、注册和青少年足球等所有领域。
2010年1月15日晚,他与南勇同时神秘“失踪”。1月27日,公安部公布反赌进展,证实南勇、杨一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对于杨一民接下来的打算,王树静说,“他希望能尽快出狱,乘着年轻为中国足球多做点事,还想去大学教书。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写东西,看一些书籍,整理和思考一些问题。”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