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假酒犯罪面临多重难题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一线办案人员均认为,假高档白酒泛滥已是人所共知,但面临猖獗的制假销假行为,部门查处面临多重难题。
首先是判断造假渠道很难,难以查处“上家”和“下家”。由于当前制造假酒各环节已实现专业化,各环节上家和下家只需电话联系、网上银行或者银行转账付款、物流公司发货,上下线之间一般都不认识也根本无须见面,致使警方难以对上下游造假售假链条进行有效打击,被警方斩断的利益链条很快又因为供求关系重新连上,致使无法根除制假售假。
其次是造假行为以及造假金额难以认定。
丁迎告诉记者:“现在基本都是用低档白酒作为假冒高档酒的原料,如果送质检部门检验,每瓶酒要花上百元的鉴定费,目前我们查获的假酒有近千批次,给质检的检验费就要数万元,而且还无法满足检察院送交法院的起诉要求,还必须证明一定是假冒的高档白酒。形成证据链很难。”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如已经查处的郑炳雄造假超过2年时间,但却一口咬定自己刚刚开始造假。大量已经流入市场的假酒,难以认定。“最终的犯罪金额法院能认定三分之一到一半,作为量刑标准,就很不错了。”
第三,高档白酒生产厂家对查办假酒态度模糊。
多位办案民警反映,在查获假酒之后,一些厂家由于担心自身形象,对查处造假行为态度模糊,他们认为,查出市场上有较大量的假酒对自身销售也不利。
一位熟悉内情的办案民警表示:“尽管这些厂家打假队伍很专业,也很庞大,而且人员东奔西跑,也非常劳累,但厂家打假队伍却不愿意向我们透露更多的制假造假线索,甚至不愿意透露更多辨识假酒的办法,这就导致我们的办案过程面临不小的难题。”
第四、“分工协作”导致对不同犯罪分子量刑较轻。
当前流行的制造假酒方式一般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很大伤害。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制造假酒一般是按照“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刑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罚,其量刑难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致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郑卫民说:“只要喝不死人,这些人就知道事情不严重,就没有什么畏惧心。”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建议:一是高档白酒生产企业应尽快将防伪标志进行升级换代,二是尽快将升级换代后的鉴别方式,向更广泛的消费者传授,三是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树立正确的高档酒消费观念。
“宁让人喝假酒,也不能损害品牌信誉”的荒唐逻辑
同一类型的低档酒,直接灌装之后充当高档酒,这几乎成为酒类造假行业中公认的手段。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厂家也好、专业的打假队伍也好,总是在强调高档酒的各种防伪措施,而不愿意向消费者普及高档酒酒品、酒味、口感等更为专业的辨伪知识。
采访中,公安系统一位办案人员向记者透露了企业的两难心态———如果将辨伪知识传递给普通消费者,就必然会产生这样一种结果:消费者突然发现,平时自己喝到的高档白酒中,竟然存在着大量滥竽充数的情况,会沉重打击消费者对品牌高档白酒的信心,严重损害品牌白酒苦心孤诣建立起来的各种渠道、网络、品牌店;然而,如果不能把这些知识传递给消费者,消费者往往又会持续陷入品牌高档“假酒”的泥潭中。
公安局的办案人员表示,就品牌高档白酒而言,企业的一般心态竟然是:宁可让消费者常年喝假酒,也不能损害品牌高档白酒的信誉度。
在这种荒唐的逻辑下,所谓的品酒师、辨伪师,他们所掌握的神秘辨伪技术,不仅不能用于帮助品牌白酒逃避造假和免遭质疑,反而成为大量假酒充斥市场的“技术瓶颈”。
“从我们多年来打击假酒产业的经历来看,无论防伪标志做得多漂亮、条形码、客服电话做得多到位,查获的假酒总能让高档白酒有一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扼腕之痛,究其原因,当是高档白酒始终缺少‘俯身向下’、‘扪心自问’的道德感,不愿意将本来并不神秘的品酒‘秘诀’传授给广大消费者。”
这就仿佛是金庸小说中的武林高手的“绝世秘籍”,由于没有得到更多的传人,只学到一招半式的传人行走江湖时,只能过着一年不如用一年的日子。
高档白酒的“神秘标签”成为“辨伪鸿沟”,表面上看短期内受伤害的是众多消费者,从长远上看,生产白酒的品牌企业最终会受到市场的否认和质疑,“鸿沟”划出的不是天边美丽的彩虹,而是企业永远的伤痛。
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造假“工艺”非常“自豪”
包括茅台、五粮液、郎酒等高档白酒假酒犯罪猖獗,大量充斥市场,而这些假酒又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如何流入市场的?《经济参考报》记者深入办案一线,与刚刚被查获的制售假酒的犯罪分子“面对面”,从而摸清了整个制假售假的“黑色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