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会议指出,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来,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的发展。但要清醒地看到,受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国妇女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编制和实施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确保两个纲要顺利实施。
来源: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