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透露,该市新出台的《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使石家庄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009年的2.9万元增至6.1万元,最低月工资标准由现在的900元增至1900元。
规划提出实施职工工资倍增计划。强化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帮助和服务,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企业工资分配,保证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到“十二五”末使石家庄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009年的2.9万元增加到6.1万元。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特别是特殊用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实现最低月工资标准倍增计划,到“十二五”末达到1900元。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