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这个五一国际劳动节,对于孟建和来说并没有感受到一个劳动者在这个节日里应有的快乐,因为在半年之前,他和他的35名同事就被所在的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用“非法手段”终止了劳动合同,从那之后,他们就开始为维护自己的劳动尊严而奔波。
“新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他们(南方航空)为了规避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我们这些工作了10多年的老员工转移给一家劳务公司,而后又被派遣到南航,而且只和我们签一到两年的合同”孟建和说,作为一家在航空业内颇有影响的企业,“南航这样对待自己的老员工,真的是太没良心了”。
一天签三份合同,临时工变身“劳务派遣工”
今年60岁的曾进邦对自己曾经工作了十多年的南方航空海南公司有着十分复杂的情绪,十多年前,这家公司给了他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但十多年后,又是这家公司剥夺了他作为一个劳动者的尊严。
1997年5月,下岗多年的曾进邦进入南方航空海南公司货运部从事搬运工作,成为这家公司的一名临时工,他十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总是任劳任怨、认真负责地完成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待遇是天壤之别,我们临时工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而拿的钱却是最少的,临时工的工资是一个正式工工资的五分之一,中秋节发月饼都是正式工两盒,临时工一盒,年终奖正式工五千至一万,临时工只是几百元,甚至有时候都没有。”
但尽管明显感受到了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给予自己这种临时工的是“二等公民”的待遇,但为了养家糊口,曾进邦还是坚持了下来:“我希望能够在南航顺顺利利地干到退休。”
但发生在2007年11月的变故让曾进邦的梦想彻底破灭。
曾进邦回忆说,2007年11月19日,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紧急通知所有已经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到公司二楼会议室开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要求他们这些已经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当天下午6点之前务必和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签订解除连带关系协议书,然后和一家名为“海南安泰保务服务中心”的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成为这家公司的劳务工,之后再和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签订上岗合同,成为一名劳务派遣工。
“南航的领导对我们说,签了这些协议和合同,我们的岗位、工资、待遇都不会变,并且还会涨工资,不签的话就视为主动辞职,不能再继续上班并收回工作证和机场进场证。”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曾进邦最终还是违心地签了这些协议和合同,他的身份也由此从临时工成了“劳务派遣工”。
一纸通知,35名“劳务派遣工”被扫地出门
当天签下这些协议和合同的还有孟建和,他是1996年4月进入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的,最初是机场内的特殊车辆驾驶员,不久后转为专职司机,还曾经担任过车队队长。据他说,当天,南方航空海南公司以这种手段让数百名老员工签订了上述三份协议和合同,其中一些员工距离退休年龄甚至只有三四年时间。
孟建和向记者提供的一份由南方航空海南公司在2007年11月19日发出的《通知书》显示,该公司要求这些老员工“于2007年11月19日至2007年11月23日与安泰保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与我公司签订上岗合同。2007年11月23日前如未签订上述合同,我公司将于2007年12月23日正式下发与你解除连带关系通知书”,“可以说南方航空是在逼着我们签订这些协议和合同。”孟建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