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公平
群众利益能够协调
早在2008年,人民论坛杂志组织了“群众最喜欢的干部类型”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排在前三位的是:对群众有感情、讲诚信、工作有建树。其中,“对群众有感情”排在了第一位,这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存在的问题。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承德县下板城镇朝梁子村党支部书记杨秀华说:“我不主张为了完成一个工作目标而让老百姓的利益受损,不能让新农村看着光鲜、住着辛酸。”
显然,“对群众有感情”不是空洞的,绝不是“为了完成一个工作目标”而违反群众意愿,擅自替老百姓做主,“让老百姓的利益受损”,因为群众最看重的首先是你是否真正从他的利益出发。
有位基层干部坦言,目前基层替老百姓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好比说一个城市、社区未来10年、20年要变成什么样儿,没有人和住在这个地方的人商量,少数地方甚至出现过领导一句话就决定一条街道、一个村庄是否拆迁的事情。个别地方做完规划“蓝图”,马上就建沙盘模型,很快就汇报到上级或者请领导参观,大宣大讲我们这个地方要怎样怎样发展,宏伟目标要怎样怎样实现……至于原先住在这里的人怎么想,他们同不同意?没有人关心。
“当务之急是解决底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比如县域以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拆迁群众的利益补偿问题。”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说。
近些年来,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因拆迁引起的纠纷层出不穷,在一些地方甚至引发了紧张冲突。人们不禁要问,大家所乐见的城市发展为什么会引起如此抵触?
可以说,这里有干部作风的原因,对群众冷漠,方式简单粗暴,导致群众难以接受。但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利益。常能听到一些基层群众议论:干部都讲“执政为民”,我就是那个“民”,我没感觉到你在为了“我”,反倒觉得你损害了“我”。你把我们的土地以每亩两三万的补偿征走了,变成国有土地招拍挂,一转手就是几百万,开发商一转眼多少亿进了腰包。地方政府的GDP上去了,干部的政绩有了,个别领导好处拿了,可我们住房看病、上学就业、社会保险、环境污染,哪一样是轻松的?
“不轻松”的农民自然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与不满情绪,甚至开始“漫天要价”。有学者调查认为,在基层的各类矛盾纠纷中,农村的几乎占50%以上,除了邻里、朋友之间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外,许多矛盾的另一方就是村干部甚至乡镇干部。在这些矛盾中,基层干部们有的本身就是利益相关者,有的虽然是解决和调停矛盾的“第三方”,但由于态度粗暴强势,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成为群众眼里的“被告”,继而引发上访。
可见,公正协调各方利益,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但在体制转轨期,由于法制不完善、对旧体制的改革不彻底等原因,各种非规范的求利行为“乘隙而生”。张希贤认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和非规范的求利行为,导致利益失衡,因而必须强化利益约束机制,规范转轨期的求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