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司长陈建国24日在“2011中国汽车消费论坛”上指出,对于汽车消费与城市交通及资源之间的矛盾不能通过简单的限购来解决,而是要通过差别税收等经济手段来解决,否则既伤害消费者,又伤害制造业。
北京实施汽车限购政策后,一些中心城市也表示考虑效仿北京。对此,陈建国表示,中国与新加坡、香港等非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不同,如果随意限制消费,尽管短期见效快,但对经济伤害将非常严重。
陈建国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税收设置是合理引导汽车消费的关键。汽车消费有购买、拥有、使用三个阶段,应当在购买环节减税,在拥有环节适当收税,增加使用环节的税费,使消费者愿意买车、敢于买车、节省用车,从而实现环境和经济的双赢。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