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语
据统计,2010年,山东省临沂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医院院长5人,其中有县人民医院院长、中医院院长,也有乡镇医院院长。
办案检察官认为,医院院长职务犯罪,主要有3个方面的原因:首先,院长处于医院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在医药、医疗器械、人事安排等方面具有决定权,极易成为销售商、代理商千方百计要拿下的“山头”;其次,一些销售商、代理商都是潜规则的忠实执行者,他们能想方设法摸透院长的所思所想,把“贿赂”送到院长的“心坎”上,让他们欲罢不能;最后,这些医院院长思想防线不牢固,伴随着侥幸心理的膨胀,在潜规则面轰然崩溃,越走越远。
为此,检察官建议,应通过加强医疗机构改革,堵塞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引发商业贿赂犯罪的漏洞。同时,还要加强对药品招标程序的细化管理,推行阳光交易、阳光采购措施。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