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22家首批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优质服务机构名单,陕西省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四家具有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一级资质和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入选,占总数近五分之一。
为了充分发挥陕西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于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监管职能,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增强文博单位可移动文物修复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国家文物局近日下发了《关于改进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着力改进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审批管理机制,下放审批权限,将以上22家单位编制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非一级文物)的审批以及项目结项验收等权限全部交与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项目通过审批后报国家文物局立项即可。修复馆藏一级文物和非22家单位编制的保护修复方案仍按照法律规定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后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作为文化遗产大省,陕西省向来重视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目前,陕西省拥有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资质单位8家,其中一级资质4家,二级资质4家;拥有可移动文物保护设计资质单位11家,其中甲级资质4家,乙级资质7家。同时,我省拥有3个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和全国唯一的科技部国际文物科技合作基地。多年来,在这些科研基地和相关资质单位的带领下,通过一些国内外创新性、代表性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陕西省部分可移动文物得到了抢救性的保护,并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高、技术过硬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队伍,在兵马俑、青铜器、法门寺丝织品等方面的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突破。部分项目获得了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奖,得到了国内外专家的认可。
在国家文物局这一事权转变的形势下,陕西省将不断完善现有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保护修复方案评审、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制度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公开。同时,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原则,分重点、分批次、有计划的开展全省可移动文物的健康评测、保护修复和预防性保护工作,完善全省可移动文物信息库和数据库建设,并在陕西省建立区域性国家级重点保护修复实验中心,不断增加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设计资质单位,充实保护修复队伍,使陕西省的可移动文物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科学推进陕西文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记者 卢宏艳)
实习编辑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