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13年出入境管理便民惠民措施》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为了贯彻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陕西省公安厅在已推行25条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6条出入境便民惠民措施。
其具体措施如下:
一、在西安市的新城、碑林、雁塔、灞桥再增设4个新的办理出入境证件受理点。
二、年底前在省内实行申办出入境证件无纸化审批的“一站通”服务模式,降低群众办证成本,提升出入境档案存储的安全性。
三、允许西安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配偶、子女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在西安申办普通护照和赴台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四、为在西安就业、就学的非西安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在陕西省内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在西安异地申办普通护照和赴台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五、为在省内(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6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就近申办普通护照和赴台出入境证件的服务(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六、为在我省居住人员提供换补发护照和赴台出入境证件的服务。
以上六条出入境管理便民惠民措施的推出,将会更好地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在陕流动人员办证需要,降低群众办证成本,改善群众申请办证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出入境工作新的需求和期待。(胡美芹 魏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