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陕西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进展情况。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孝廉表示,按照部省协议要求,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期限为2012-2014年。三年任务完成量分别为30%、 30%和40%。因此,今年要完成三年总目标任务的60%,形势严峻。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共涉及43个示范县(区)的97个镇485个村,占全部任务量的30%。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大类建设内容。共安排资金2.9亿元。
2013年1至2月,省环境保护厅对2012年实施的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满分100分的2012年度11项内容考评检查中,综合评分80分以上的示范县(区)占2.3%,综合评分60-79分的占46.5%,综合评分59分以下的占51.2%。检查发现,示范项目实施中,认识不到位,重复设计、变更设计、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在督查的43个示范县(区)中,未开展招投标的县(区)有34个,占总数的79%;未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的县(区)有23个,占总数的53%;示范项目未开工的县(区)有31个,占总数的72%。
李孝廉表示,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省环境保护厅将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对督查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示范县(区)限期一个月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力,未能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县(区),省级财政、环保部门将扣回资金,调整到其他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区)。
2012年,国家财政部、环保部正式把陕西列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从2012-2014年,用3年时间,集合中、省、地方15个亿的资金,在陕西省十市一区的43个县(区), 300个乡镇,3000个行政村开展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占全省乡镇和行政村总数的17%和11%。项目完成后受益农村人口约300万人。(记者 张锁峰)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