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陕西省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情况进行了介绍。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保存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对陕西省冬令和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做了具体说明,并在会后接受记者提问。
李保存首先介绍了关于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和生活安排的情况。李保存说,2012年全年累计下拨救灾资金5.03亿元,妥善安排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5月底前全面完成了2011年灾后民房恢复重建任务。目前,陕南和陕北五市灾民倒房纳入2012年移民搬迁计划的共18846户,已建成新房9238户,竣工率47%;关中五市已开工5714户、开工率97%,已竣工3756户、竣工率64%,一般损坏农房的维修已全部完成;为加大今冬明春困难灾民生活救助力度,入冬前,紧急向市县调运棉被24600床、棉衣裤24600套、棉大衣1950件,用于保障受灾群众过冬需求。
(汉中市略阳县徐家坪镇上坪安置点1)
随后,李保存就陕西省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情况作了介绍。李保存说,2012年陕西省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普遍提高,全年共下拨中、省各类社会救助资金65.32亿元,陕西省民政厅按照“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和陕西省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别于1月和10月份两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目前城市低保标准达到340元-410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达到2020元年/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5200元/人年(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达到4700元/人年(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同时,陕西省民政厅也将及时发放补贴、补助,并对困难群众做好排查、检查工作,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宝鸡市儿童福利院)
最后,李保存表示,今年以来,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陕西省推动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方案》,全年累计下拨流浪救助补助经费8681万元,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8万余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近7000人次,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记者 卢宏艳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