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记者从陕西省林业厅获悉,近年来,陕西省林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成效显著,家庭承包率位居全国第三。
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陈玉忠告诉记者,陕西省集体林地1.48亿亩,占全省土地面积近一半。自2007年以来,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显成效,目前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正逐步推进配套改革。具体表现为:农民造林积极性空前提高,据统计,2010年全省农户投资造林面积56.3万亩,社会投资造林55.8万亩,分别是改革前的3倍和2倍。农民管护力度明显加强,林改后,农民就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管护山林,广大农民管护意识普遍增强,破坏森林案件明显减少。林业投资不断增加,林改以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对林业的投入不断增加,近几年每年都在30亿元左右。农民收入有较大提高,林改后,许多农民大量种植板栗、核桃、红枣等经济林,培育香菇、木耳,兴办森林人家,收入明显提高。据统计,2011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322亿元,比2008年的169.5亿元,增长近一倍。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同时,陕西省家庭承包率位居全国第三。宁陕、太白、安塞、宜君四县入选全国100个林改典型县,陕西省先后三次在全国介绍经验。2010年,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被评为陕西“十大新闻”和陕西“十大经济亮点”。
陈玉忠表示,陕西省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增加,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据卫星监测资料显示,近年来,陕西省绿色版图向北推进了400多公里,全省森林覆盖率由37.26%提高到41.42%,生态状况实现了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历史性转变。(记者 高姝玥 陈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