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2010年陕西省“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农村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大部分受灾群众2010年12月底前建成新房,规模较大的集中重建点在2011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的目标已顺利实现。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保存在发布会上通报了重建工作的完成情况。他说:“2010年7-9月,陕西省连续遭受多次暴雨洪涝灾害,范围广、强度大、损失重,历史罕见。全省10市80个县(区)近600万人受灾,因灾倒房74205户、损房169383户,紧急转移安置104.8万人。截止6月10日,需重建的倒房户已建成74095户,占重建总任务74205户的99.85%,剩余110户正抓紧施工中。”
“重建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李保存说。2010年8月2日,国务院回良玉副总理曾亲临陕西省渭南、商洛重灾区,检查指导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赵正永和省上其他领导同志也多次深入灾区,检查指导民房重建工作。
“重建工作从制度保障、组织、资金的募集和监管等几个关键环节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李保存说。
为规范建房标准,陕西省重建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把质量关,切实把灾后重建民房建成经济适用的放心工程。陕西省民政厅和住建厅先后组成由厅级领导带队的18个工作组,督促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进度。
在资金的募集方面,陕西省按照“5•12”汶川地震补助标准,制定政策措施。共筹集下拨重建资金16.64亿元。除财政补助外,金融机构开设农村受灾群众建房贷款业务,省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给予3年贴息支持,有效减轻了群众建房负担。为了加强重建资金监管,陕西省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规范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安排了近万名干部下乡检查重建资金发放情况,认真核准重建对象,做到不漏村、不漏户。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文亮说:“结合移民搬迁和灾后重建工作,陕西省在安康、商洛和汉中各建设了一个示范点。将为陕西省未来10年60万户、240万人移民搬迁工作的统筹搬迁探索路子。”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记者 张锁峰)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