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百余年,“十家牌”上的字迹已经变得模糊 记者石俊荣见习记者郑晗 摄
近日,白水县北塬乡却才村村干部在收集本村历史资料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张光绪年间的十家牌,记者了解到,十家牌类似于今天的户口本,是一种公开的户籍资料。
除十家牌外还发现卖地契
据却才村支书卢永斌说,1984年左右的一个晚上,村里一口万历二十六年(1598)铸造的大钟被盗贼偷走,村里人多年来一直四处奔波寻找此钟,去年发现该钟出现在邻县的一个博物馆内,为了讨回村里的钟,他和村里的几个热心人搜集整理村里的资料。先后在村戏楼上找到咸丰三年(1853)的碑刻,在一户村民家里找出了乾隆二十五年(1760)、同治十年(1871)、光绪年间以及民国年间的卖地契等珍贵资料30余份。
其中有一张长30厘米、宽50厘米左右用麻布、麻纸制作成的十家牌,这个落款“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十”的十家牌上书写着:“……互相稽察……身家同牌中如有……及外来行踪可疑之人即行举报……”,还有“南羌寨”、“牌长石九生”等,牌上罗列了十户人家及其名称。
设立十家牌为便于乡间管理
记者了解到,关于十家牌的相关新闻十分少见。据史学家、当代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专家刘申宁介绍,十家牌由明朝中后期的王阳明所创造,为了便于乡间管理,规定每十家为一牌,由县衙为十家发放一个总门牌或分别发放一个,悬挂于门首,上面注明各家的丁口、籍贯、职业,轮流巡查。一家若为匪不法或窝藏盗贼,其他九家将连坐。另外如有人口变动,还需及时向官府申报,不然会被认定为“黑户”。 文/图记者石俊荣见习记者郑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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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中国社会是靠行政架构来统治的,这一统治的最基层单位是县,在县以下已经没有政府的派出机构了。清朝以前,在县以下这个广大的民间社会中,实际上实行着一种乡里制度。这是一种与中国传统的宗族制、家长制相联系的由政府控制的民间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在秦汉以前叫什伍之法,从汉到隋唐称乡里之制,宋以后改为保甲制度。明代中期以后,王阳明创造了“十家牌法”,规定十分细密,使保甲制度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