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航天基地出台统筹科技资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航天基地统筹科技资源和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奖励。
办法规定,对销售收入突破5000万元且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4%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创新团队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牵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自主研制的填补国内空白或行业重大突破的关键设备,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在航天基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和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的企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领先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等等都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