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到2月28日,西安市对全市企业2013年到达正常退休年龄的职工和从事特殊工种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的职工进行退休预报。每周一、二、四、五,企业可到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建工路28A号)进行预报。
企业进行预报时,需携带退休职工本人档案及劳动合同,并填写相关表格,省级及以上劳模、有突出贡献高级专家,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应提供高级职称评审、审批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
2013年到达正常退休年龄人员,企业可在办理预报审核后,一次性办理全年退休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对2013年度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申请预报,并对预审过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名称及从事时间进行一周公示。另外,退休预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要向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实习编辑:范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