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西宝高速公路沿线出现焚烧秸秆问题,宝鸡市环保部门下大力气整治火灾隐患,近日出台相关规定,一旦出现着火点最高可罚2万元。
随着夏收接近尾声,宝鸡市环保部门确立了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市级部门包抓区县,层层落实禁烧目标责任制,与涉及的农户签订了责任书,设立专门的举报热线,接受社会投诉和监督。并规定今年全市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域,交通干线特别是西宝高速公路沿线的18个乡镇为重点禁烧区。如果这些乡镇未出现焚烧秸秆情况,每个乡镇将获奖励1万元;对因焚烧秸秆被省上或国家通报批评,甚至被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每家罚款2万元。同时,环保部门还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通过“天眼”实时监控各区县秸秆禁烧情况。
来源: 陕西日报(记者 李燕萍 通讯员 刘良芬 杨明)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