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出台《西安市关于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西安市将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推行居住证制度,使计生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现行户籍制度剥离。
《方案》中提出,西安市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与户籍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的衔接和协调,从而使各部门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将推行居住证制度,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将健全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市场、暂住人口、流动育龄妇女等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将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现行户籍制度剥离。
另外,将利用人口计生、统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制度,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的预警监测和综合分析,为流动人口享受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撑。流动人口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
延伸阅读
流动育龄妇女可获免费孕前检查
流动人口晚婚晚育同样享受休假制度
流动人口可与西安市居民一样享受到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便民维权服务等5项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昨日, 全市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展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
全市将面向流动人口进行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宣传和咨询,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车站、旅游区等地方和场所发放宣传品,举办婚育知识讲座、开辟宣传专栏等,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不断扩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覆盖面,依托城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现居住地计生各项服务项目中,也就是流动育龄妇女在各区县计生服务站可享受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查”等生殖健康服务项目。
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将在显著位置悬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定点服务单位”标识牌,并注明免费服务项目,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到2012年,实现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咨询等项目服务率达到80%以上,免费接受孕检率达到90%以上。
计生部门将开展流动人口生育关怀活动,慰问流动人口计生特困家庭。
同时将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
另外,各级计生部门将在辖区内的所有社区、流动人口聚集的企业、工地、集贸市场等处设立标识明显的药具发放点,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的全覆盖。
来源:西安晚报(记者 吕华)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