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一天之内驾车“碰瓷”制造多起“事故”骗取保险金,短短一年多时间竟作案40多起。近日,涉案黑车司机王丰、时全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4月的一天下午,老胡驾车在嘉定曹安公路上行驶,行至路口时减速向左变道,就在半个车身转入左侧车道时,只听“嘭”的一声,一辆灰色轿车从后面撞上他的车,交警查看现场后认定老胡负全责。根据对方提供的定损单和维修费用发票清单,老胡赔偿了110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老胡仍然疑云丛生:“自己是一个超过10年驾龄的老驾驶员了,平时开车很谨慎。当时明明打了转向灯,后面这辆灰色轿车也开得不快,为什么会在变道时突然加速冲上来,这不合常理。”其实,老胡碰上的是专门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理赔金的“碰瓷”老手。
今年25岁的王丰2012年起开始跑“黑车”。2014年初,他在“拉活”时与别的车发生了碰擦。因为事故发生时对方正在变道,交警到场后认定对方全责。在之后的定损赔偿过程中,王丰发现只要在定损价内,汽车修理厂即使开出高于实际修理价格的修理发票,保险公司也很难察觉,这样无责方能够多拿一些钱。这让王丰发现定损价和实际维修费之间的差价比他跑黑车赚得更多。
2014年4月的一天,王丰驾车撞了前方正要变道的一辆轿车,交警认定变道方全责,赔偿了他1000元。随后,王丰找了一家“口风”比较紧的修理厂,每次“事故”后王丰都去该修理厂,对方总是在定损价内开出高于实际维修价的发票。自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这段时间内,王丰陆续作案了十几起,获利3000多元。
王丰还将此“经验”传授给其他黑车司机。这些人驾车趁对方变道、掉头、倒车甚至违章的时候,故意撞上去,让对方负全责,而他们作为无责的一方与汽修公司结伙,虚开或开高维修费用。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共“作案”40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