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
■ 交警被拖行数十米后从引擎盖跳车并驾警车追赶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江某驾车逃逸, 被另一方车主追赶逼停后, 江某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用车冲撞交警构成对方轻伤,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江某被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5年2月,江某在松江区泗泾镇的一酒店用餐,喝了近一斤白酒。饭后,江某驾车在鼓浪路横港路路口撞到等红灯的贾某轿车,随后逃逸。贾某驾车一路追赶,并用车身左侧顶住江某车右侧,将其逼停。
不久,接到贾某报警的交警赶到现场后,查看了事故双方的相关证件。在交谈过程中,交警闻到江某车中有浓浓的酒味,要求江某下车接受调查。江某却声称车门坏了,拒绝下车,并再次发动车辆想逃逸。交警立即拦在车前阻止其离开。
酒劲上头的江某一心想着逃走,根本不顾交警的安危,猛踩油门驾驶汽车往前开去。而交警正趴在江某轿车的引擎盖上,被其拖行数十米。随后,交警跳离江某的车辆,立即开警车将江某追上,将其带下车接受酒精测试。经检验,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7mg/ml,属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