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等出台《关于适应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十项举措,旨在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一; 适应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改革,完善就业、社保、人事相关政策;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引进和稳定郊区公共服务人才的力度。
《实施意见》共分三个方面十项内容。一是要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一。主要政策:实施城乡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 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统筹发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将村卫生室纳入本市医保联网结算系统。
二是要适应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改革,完善就业、社保、人事相关政策。主要政策:打通农民合作社等集体参加职保的渠道; 实施离土农民促进就业专项扶持政策; 强化对本市农民的职业培训和完善技能鉴定机制; 进一步完善本市农业领域的职称政策。
三是要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引进和稳定郊区公共服务人才的力度。主要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收入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卫生和农技单位专技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收入增长机制等。下一步,将根据这一《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把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